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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会成员学习

发布日期:2016-10-22    作者:     来源:     点击:

图书馆工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精神会议,向馆内会员发放了学习宣传资料,要求大家以《章程》、《条例》为指导思想,加强维权力度,主动关心女职工生活与工作,关心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将更多的温暖服务传递到她们手中,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焕发出新的工作活力与劳动热情,积极投身到学院和图书馆事业发展建设中,形成朝气蓬勃、健康向上的女职工工作氛围。

中国工会章程2016最新版

中国工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3年10月22日通过了《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此次《中国工会章程》共有31处修改,其中:增改25处,删改1处,文字改动5处。以下是YJBYS小编整理的《中国工会章程》全文内容,欢迎阅读。

第一章

第一条

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

职工加入工会,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 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 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 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 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图书馆

            201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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