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安全工作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概况 >> 图书馆安全工作制度

图书馆安全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20-1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了维护图书馆内部治安秩序,全馆职工必须提高警惕,增强责任心,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共财产和人员安全,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虫、防尘等“六防”工作。

一、坚持值班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水、电、防火、防盗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除隐患。如有意外,立即报告馆领导和有关部门,迅速处理解决。

二、要定期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组织全馆职工学习掌握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树立安全意识;

三、全馆各部组长为本部门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各室均设立本室安全责任人,构建图书馆安全防范网络;

四、图书馆楼内各安全门钥匙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要做到随用随开;

五、要随时检查图书馆灭火器、消防栓等安全防火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保卫处汇报;

六、要严肃认真对待学院保卫处组织的安全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图书馆严禁存放私人物品,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八、图书馆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水壶、电饭锅、电褥子、电暖器等非公用电器;

九、图书馆工作人员下班后必须认真检查水源、电源、门窗是否关闭;

十、对进入图书馆内的陌生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的询问,以避免侵财等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