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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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借阅规则


发布日期:2020-11-17    作者:    来源:     点击:

1、图书馆采取藏、借、阅一体的开放式运行模式,实行开架管理。

2、图书外借总数,教师十五本,工人五本,学生二本(其中文艺书不超过一本)。

3、为加速图书流通,各类书籍借阅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教工不得超过二个月,如需延期可办续借手续,逾期罚款。

4、要爱护图书,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违者要按原价3-5倍赔偿。

5、学生在离校前须归还所借图书,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证费用。

6、本馆仅对校内教职工服务,校外人员家属一律不借,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